适航证是由哪个部门颁发
1、航空器适航证是由适航当局根据民用航空器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对民用航空器颁发的证明该航空器处于安全可用状态的证件。 适航证分为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拥有临时注册国籍证的航空器才能申请适航证,但也可以申请特许飞行证。
2、适航证由民航局颁发。型号核查书(TIA):这个是开始认证飞行标志,代表飞机已经调试完毕,可以按民航局制定的适航证条例开始验证测试。
3、航空器适航证,是由适航当局(民航管理机构)对民用航空器颁发证明。该航空器处于安全可用状态的证件,获颁适航证是飞机得以商业运营的前提。在C919之前中国从来没有过国产干线飞机适航取证情况。一架以商业运营为目标的飞机,获得权威适航当局的适航证,是合格与成功的标志。
4、现场检查。管理部门可能会对飞机进行现场检查,验证其实际状况与提交材料的一致性。颁发适航证。审核通过后,民用航空局将颁发飞机适航证。飞机适航证是证明飞机符合航行安全标准的重要证件。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详尽的飞机设计、制造资料以及相关的试验数据,以确保飞机的安全性。
5、适航证由中国民航局颁发。广义上的适航证主要包含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和适航证(AC)。适航证相当于飞机的行驶证,只有拿到国际适航证,才可以飞国际航班和向国际市场出售,目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适航证主要由美国航空管理局和欧洲航空安全局颁发。
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1、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有着明确的法规基础,以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督。这一重要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简称CCAR—111部),主要目标是强化民用航空器的试航管理,保障每一次航班的顺利和安全。
2、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管理由民航局负责。第三条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实施以确保飞行安全为目的的技术鉴定和监督。
3、我国的航空器运行管理规章主要包括《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和《民用航空器运行事故报告规定》。《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主要涵盖了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程序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4、初始适航管理:在航空器投入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设计和制造过程进行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这一阶段的目的是确认航空器及其部件的设计和生产符合适航部门的规定,确保其基础安全性能。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及机载设备(除非特别指明,以下均简称民用航空产品)。
民航局关于民用航空器时控件管理的暂行规定
民航局关于民用航空器时控件管理的暂行规定 (民航局发(1988)198号 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八日) 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为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营运,有必要对影响航空器适航性的时控件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此规定适用于从事民用航空运输、航空训练和航空作业的民用航空器使用的机场,但季节性临时机场和直升机临时起降点除外。机场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统一归口管理。民用机场在使用前必须持有由机场管理机构向民航局申请的机场使用许可证。
民航局应当扶持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协调、监督通用航空企业的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从事民用航空教育、训练的学校或机构,应当接受民航局的监督检查。民用航空教育、训练管理办法,由民航局制定。第十四条 航空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航空体育管理办法,并报民航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管理由民航局负责。第三条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实施以确保飞行安全为目的的技术鉴定和监督。第四条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
第十一条 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民用航空的规章、 条令, 服从有关航行管制部门和机场塔台的航行指挥。民航局所属航行保障部门和机场应当为航空运输企业提供通信导航和气象资料等服务,以保障航空器的正常飞行。
为加强适航基金的管理和合理使用,根据民航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民航发(1990)138号《关于发布民用航空器适航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参照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费用开支标准并结合民航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经财政部同意下发执行。第二条 管理方式和使用范围 (一)适航基金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