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的维修类别
1、七)翻修:指通过检查和换件使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达到经批准的标准。(八)检查:指对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进行查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标准。(九)修理:指按照经批准的标准恢复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至可用状态。(十)改装:指按照经批准的标准改变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构形或状态。
2、前款所称维修单位包括独立的维修单位、航空营运人的维修单位和制造厂家的维修单位;独立的维修单位包括国内维修单位、国外维修单位和地区维修单位。
3、《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145):该规章规定了维修单位的设立、运行和审核的标准,以确保其具备进行安全、有效和可靠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的能力。
4、对维修人员资格的要求与《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相衔接 一九九三年七月修改后的《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对维修单位中不同工作岗位的维修人员,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要求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件。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
一)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和项目批准书的持有人或型号合格证权益转让所有人,在确认其制造的产品、零部件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失效或缺陷造成了(三)项所述的任一情况时,应向民航局报告。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 (修订部分) 第六条(二)项(4)目改为: (4)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21条 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规定。
型号合格审定管理是针对飞机管理的哪些阶段
1、概念设计、要求确定。飞机是有动力驱动的有固定机翼的而且重于空气的航空器,一个飞机机型的型号合格审定过程通常被划分为概念设计、要求确定、符合性计划制定、计划实施及证后管理共五个阶段的工作。
2、按航空器的生命周期将审定过程划分为:概念设计阶段、要求确定阶段、符合性计划制定阶段、计划实施阶段和证后阶段共5个阶段。在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中,申请人应按照型号合格审定程序配合局方开展各种审查活动,主要有:工程资料审查、制造符合性检查、符合性验证试验、飞行试验、机载设备随机审定等。
3、初始适航管理:在航空器投入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设计和制造过程进行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这一阶段的目的是确认航空器及其部件的设计和生产符合适航部门的规定,确保其基础安全性能。
4、型号合格审定:中国民航局依据CCAR-21-R4和CCAR-33进行审定,五个阶段的审定流程中,关键点包括技术管理审查,特别是对发动机工作包线内运行的严格要求,如喘振失速特性控制和功率响应速度验证。
现阶段航空公司如何顺利通过运行合格审定
因此,与航空公司一起分析现阶段肮空公司如何了解并顺利通过合格审定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运行合格审定的两个方面根据《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CCAR-121AA进行的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合格审定并颁发《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合格证》。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通勤类航空器或运输类航空器的型号合格证申请人,必须提供一名持有相应驾驶员执照的人来进行本规定所要求的飞行试验。
对于在此之前已获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准入许可的外国公共航空运输公司,他们必须在2007年1月1日前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指定的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适用的运行规范,以便在2007年1月1日后继续遵循本规则中的运行规定。任何逾期未申请的公司将需要遵循新的申请程序,以确保其运营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该办公室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有关运行的事项;办理运行合格审定的有关事宜;负责运行手册的分发、更改和报批工作,保持其有效性;监督检查手册的贯彻执行情况。
型号合格证的型号合格审定过程
按航空器的生命周期将审定过程划分为:概念设计阶段、要求确定阶段、符合性计划制定阶段、计划实施阶段和证后阶段共5个阶段。在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中,申请人应按照型号合格审定程序配合局方开展各种审查活动,主要有:工程资料审查、制造符合性检查、符合性验证试验、飞行试验、机载设备随机审定等。
概念设计、要求确定。飞机是有动力驱动的有固定机翼的而且重于空气的航空器,一个飞机机型的型号合格审定过程通常被划分为概念设计、要求确定、符合性计划制定、计划实施及证后管理共五个阶段的工作。
飞机型号合格证是指民用航空适航当局对民用航空器、航空器发动机设计批准的合格凭证。民航适航当局对申请的航空器组成专家组进行全面审査,申请方要提供有关图纸、检验报告、使用限制、手册等。